汽車作為一種消耗品,達到一定的年限等條件就會強制報廢,或者經過維修都不用正常使用的汽車,就達到報廢的要求,而報廢汽車根據規定,都會由正規的拆車廠進行拆除!新規規定:出租車(小、微型)8年,非營運的小、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。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,檢驗不通過的,強制報廢。